(二)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贯穿到系统党建工作的全过程,重视党员的信仰教育,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和党的意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深入细致地做好化解矛盾、疏导情绪、凝聚人心、增强信心的工作,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讲诚信、尽责任、知敬畏”机关伦理道德教育活动,争做新时期道德模范。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运用各种形式,深入开展世情、国情、党情、市情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全系统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为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
(三)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学习吸收一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理论、新思想、新知识、新技能,为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注入新智慧。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时事形势、史学哲学、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科学文化及岗位业务等知识学习。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以“五个一”(每天1小时自学,每月一个读书日,每季荐读一本好书,每半年召开1次读书会,每年写一篇调研报告或读书心得)为内容的读书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崇尚知识、个个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继续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完善和坚持个人自学、集中交流、学习总结、学习考核等制度,确保学习的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每年完成一篇以上调研报告。切实抓好处级及以下干部的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处(科)级干部参加当地组织的网上学习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宁波市质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暂行规定》和《宁波市质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把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归入干部档案,并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和奖惩依据之一。创新学习方法,通过举办集中辅导、专题读书会、专题讲座及微型党课、网络联学、情景模拟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学习日、学习学分、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等制度。强化学习督促检查和考核,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广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带动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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