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质监局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质监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党组),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全市质监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质监系统党的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市质监工作的中心任务,按照局党委提出的“主动作为,科学监管”的总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质监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使全系统党的建设水平进一步得到有效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质监队伍的全面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为更好地履行质监工作职能,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推进全市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二)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质监系统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使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各级机关成为学习型机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建工作,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水平,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使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全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社会满意度;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使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把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首要任务,贯穿到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之中,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资政,切实在提高理论水平、思想境界、思维能力和把握大局能力上下功夫。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不断推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努力运用理论学习的成果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深刻认识和把握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质监事业发展的形势,进一步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理念,理清推进“主动作为,科学监管”的工作思路,提高领导质监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