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和完善教师入口机制,确保优秀合格师资补充队伍
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不断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严格规范中小学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证有限的教师资源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六)严把教师“入口关”。按照《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我省《实施细则》的规定,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禁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适度提高新进教师学历层次,除少数紧缺学科专业外,初中新聘教师原则上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新聘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全面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七)加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坚持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交流、上派、下挂、外出考察等形式,扎实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项培训。积极探索与发达地区和高校的交流合作,尽可能地搭建各种平台,让更多的校长接触最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素养。
八)全面实施以“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为核心的精英教师团队建设。整合现行的评优、选优办法,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打造优秀教师成长的梯次建设体系,为更多教师实现自身价值创造机会。出台遂宁市名教师、名校长选拔管理激励办法的实施意见,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持续激励、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建立市级、区(县)级、校级“名教师、名校长”培养、选拔的长效机制,有序推进首席教师制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建立。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力争培养出有较高专业威望、在市域内较大名气、有较强带动能力的遂宁市名教师、名校长。
九)加强教师交流、轮换力度。义务教育教师的交流、轮换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各地要认真完善已出台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在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交流为重点的交流工作,通过市与县、县(区)与县(区)、城市与农村、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行政管理干部、教师之间的交流,辅之以组织名优教师送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促进中小学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和素质的整体提升。
三、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