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遂经〔2010〕28号)
各区、县经委,园区经济局,市直工业企业:
现将《2010年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2010年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深化重点领域整治,以人为本,立足防范,高度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提高企业的抗灾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切实保障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目标
1、全系统不发生重大事故;
2、杜绝特大事故发生;
3、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控制考核目标;
4、完成省、市下达的隐患整治目标任务。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区、县经委,园区经济局,市直工业企业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把握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经委系统“创优争先”工作年终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区、县经委、园区经济局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对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