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金安”工程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
(豫安监管规划〔2010〕63号)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省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自2006年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启动以来,在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大部分项目内容已接近完成,但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我省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按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确保5月底前完成剩余建设内容和项目总体初步验收工作,使项目应用系统尽快投入使用,特做如下通知:
一、鉴于“金安”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的紧迫性,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要过问此项工作,分管局长要亲自负责“金安”工程的项目建设工作,并督促指导辖区内县(市、区)“金安”工程的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本地区“金安”工程项目建设,保证5月15日前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二、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设备采购工作,已采购的设备要进行设备验收,各种设备验收的统一格式省局将通过电子信箱方式下发。省局采购的设备由省局统一验收,各单位指定具体工作人员积极配合。
三、没有完成线路接入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请抓紧时间在本月底前向所属省辖市联通公司联系线路接入工作,各省辖市联通公司联系人见附件;没有完成设备采购的单位请在4月7日之前一定要完成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的采购工作。资金困难的县(市、区)可从2009年省政府奖励的2万元中支出。
网络设备的采购方式可通过省政府采购政网或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见附件。设备采购确有困难的单位,请于4月1日前与省局信息调度中心联系协助统一采购。
四、4月7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设备采购和线路接入的省辖市,应及时通知省局,省局将下发利用省财政资金配备的设备(防火墙、交换机、ip电话及37个贫困县网路设备),并由省局通知中国电信系统集成公司,于4月15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设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