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卫监[2010]18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财政局,扩权县(市)卫生局、财政局,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所:
为贯彻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保障项目管理方案>和<2009年职业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231号),经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09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河南省2009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贯彻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保障项目管理方案>和<2009年职业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的专业和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我省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提高用人单位依法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责任意识。
(三)建立职业病监测哨点,开展粉尘、铅中毒、镉中毒等重点职业病的检测,了解掌握尘肺和铅中毒、镉中毒的发病特点规律和趋势,提高重大职业病监测预警能力,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的实施
(一)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1、根据国家组织的师资培训计划,选择省、市部分职业病诊断机构的人员参加国家尘肺病诊断医师培训。
2、分期分批对市级职业病诊断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分别由省卫生监督所负责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培训、省职业病防治所负责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专业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