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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船舶修造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船舶修造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安委办〔2010〕17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几年来,针对沿海地区船舶修造业快速发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设备工艺落后、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的状况,我省出台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B33/630-2007),并持续开展了船舶修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贯彻强制性安全标准工作,安全生产状况有所改善。但当前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企业安全基础薄弱、本质安全水平低、事故隐患多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生产安全事故一直呈多发态势。2009年全省船舶修造业共发生事故58起、死亡61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5%和9.7%。为有效遏制我省船舶修造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船舶修造业安全发展,决定继续开展船舶修造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0年全省船舶修造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全省船舶修造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结合我省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以下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浙江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一步落实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提升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促进我省船舶修造业既好又快安全发展。
  二、整治目标
  以完善分类监管措施、推进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船舶修造企业中存在的现场安全管理松懈、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执行不严、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省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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