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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安监管矿〔2010〕5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我省各级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年”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矿山事故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2009〕8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我局制订了《2010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和我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23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0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 “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着眼于建立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与消除安全隐患,重点从装备、生产工艺、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
  (一)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控制矿山事故的发生。2010年实现全省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比2009年有所下降,遏制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二)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机制,矿山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内容。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100%;主要提升设备和通风系统全部接受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合格比例(包括整改后)达到100% ;采矿方法与采场要素、采空区处理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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