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矿〔2010〕50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矿山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局总体工作安排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0〕19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10年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09〕88号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督促和引导非煤矿山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着力推进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安全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度的工作目标是:
1.实现全省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稳步下降,尽力遏制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2.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
3.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安全技术管理比较规范,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4.矿山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100%,主要提升设备、主要通风设备检测检验比例达到100%;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均达到95%以上,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分层分台阶开采比例达到98%以上;有关企业做好尾矿库在线监测工作。
5.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20%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70%以上大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