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要在搞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结合走廊经济、流域经济、沟域经济、园区经济,整合资源,找准本区县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培育引进林下产品精深加工和旅游观光业,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由单一的一产向二三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
(四)强化科技,突出特色。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首都科技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强化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扩大山区食用菌、药材等林下野生、仿野生栽培规模,稳定功能性玫瑰、芳香型植物等的林下种植面积,提高效益,做到“出精品、出特色、出亮点”,推动北京市林下经济纵深发展。
(五)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各区县要加强林下经济建设的管理工作,及时进行信息沟通,特别是林下经济发展动态、进展情况等要及时报送,2010年5月至11月,每月5日之前,将本区县林下经济进展情况报我局。
附件:北京市2010年林下经济示范建设任务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北京市2010年林下经济示范建设任务表
区县
| 面积(亩)
|
昌平
| 700
|
大兴
| 5300
|
房山
| 3500
|
丰台
| 800
|
海淀
| 500
|
怀柔
| 2000
|
门头沟
| 3700
|
密云
| 2800
|
平谷
| 2200
|
顺义
| 2200
|
通州
| 1000
|
延庆
| 5300
|
总计
|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