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朝阳区光华桥下路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东和由西向西掉头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朝阳区光华桥下路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东和由西向西掉头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通告二〇一〇年第23号)
为保证朝阳区光华桥下路口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4月5日起,每天7时至20时,朝阳区光华桥下路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东方向和由西向西方向掉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