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新课程实验的研究力度。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努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要建立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制度,重点在制度建设、课程开设、课程管理、评价改革、校本教研、师资建设、设备配置、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为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积累成功经验。
(七)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省教育厅要组织力量对实施新课程背景下高校招生及考试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研究,制定《甘肃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充分体现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要求与方向,努力形成有利于高等院校选拔合格新生,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甘肃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须报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后公布施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政策。各市州及县市区要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公民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机制,全面组织和协调宣传、编办、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力量,在舆论宣传、政策支持、经费投入、条件改善、制度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要制定出台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相适应的教师编制、经费投入、教学管理、督导评估、招生考试、设施装备等配套政策。同时,要成立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指导组,对新课程实验的决策、实施、监控提供咨询和科研支持,对课程管理、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跟踪指导。
(二)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各市州及县市区要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特色化、多样化建设,切实加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投入力度,对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实行适当的政策倾斜。省财政在2010年至2013年每年安排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专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高中新课程实验师资培训、地方课程开发、课程资源建设、课改示范实验基地建设、课改样本校建设、经验交流与推广等各项工作。各市州及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新课程资源开发、跟进培训、专项研究、设施装备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校本教研,促进专业发展。各级教育部门要把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纳入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建立促进校本教研的激励和保障机制,解决学校和教师教研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校本教研成为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和教师的一种职业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和鼓励教师紧密结合教学实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形成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实验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要重视和加强学校教研组(学科组)建设,积极开展同伴互助式校本教研,鼓励教师自觉加强专业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