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的决定
(同政发〔2010〕42号)
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以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为契机,全面启动区域和流域整治,不断加大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战略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在市长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政府决定:授予南郊区人民政府等18家单位为2009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授予26名同志为2009度“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科学发展观,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201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二O一O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
南郊区人民政府
大同县人民政府
广灵县人民政府
左云县人民政府
矿区人民政府
大同市财政局
大同市规划局
大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同市公安交警支队
大同市园林局
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大同同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电力公司大同分公司
大唐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刘 闯 马义军 大同市纪委、监察局
辛志成 大同市财政局科长
赵晓东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李 君 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科长
王志民 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