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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的决定
(同政发〔2010〕42号)


  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以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为契机,全面启动区域和流域整治,不断加大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战略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在市长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政府决定:授予南郊区人民政府等18家单位为2009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授予26名同志为2009度“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科学发展观,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201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二O一O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

  南郊区人民政府
  大同县人民政府
  广灵县人民政府
  左云县人民政府
  矿区人民政府
  大同市财政局
  大同市规划局
  大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同市公安交警支队
  大同市园林局
  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大同同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电力公司大同分公司
  大唐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刘 闯 马义军 大同市纪委、监察局
  辛志成     大同市财政局科长
  赵晓东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李 君     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科长
  王志民     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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