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的函
(晋保监办函〔2010〕1号)
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各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自律协调小组:
今年是《
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重新修订后正式施行的第一年,省综治办决定将3月22日至26日确定为全省集中宣传周。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认真做好保险业参与综治工作宣传活动,有利于树立行业形象,有利于促进行业参与综治、加快结构调整。
各单位要以综治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保险业参与综治工作的意义、有效途径和做法。组织行业学习和宣传山西保监局与省综治办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晋保监发〔2009〕53号),在全社会营造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发挥宣传、协调等职能,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综治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反映保险业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作用,创造保险业参与综治工作的政策条件。同时,引导各会员单位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寻找综治工作的有效切入点,推进行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