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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四、加强师德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具体行动,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教育系统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本地、本校师德建设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以学习为主导,以活动为抓手,以考评为手段,以激励为动力,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师德建设年”活动开展得扎实而富有成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成立全省“师德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措施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师德建设氛围,认真组织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师德建设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积极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师德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师德建设工作。省“师德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编制“师德建设年”活动简报,并在福建教育信息网设立“师德建设年”活动专栏,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学校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情况。
  (三)加强督导,扎实推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师德建设年”活动同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解决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与解决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结合起来,通过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来体现“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成果。同时,要将“师德建设年”活动与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部署,做到全年有计划,过程有重点,年终有总结。同时,要加强对各地、学校开展活动情况的督导和检查,推进“师德建设年”活动不断深入,推动我省师德建设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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