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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师德建设年”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目标,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强化师德教育,力行师德规范,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通过“师德建设年”活动,不断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推动教师依法执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精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机制,落实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把师德教育作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要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式,制订详细的计划和切实可行的举措,联系教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典型介绍、学习反思等方式,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不断增强师德教育的时代感和实效性。当前要组织广大教师重点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学习、培训,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教师职业行为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提高贯彻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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