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研〔2010〕5号)
福州市、泉州市、三明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
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教政法[2005]3号)和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全面掌握我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为“六五”普法规划打好基础,我厅拟于近期在福州市、泉州市、三明市开展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专题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掌握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加强改进我省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的总体思路,为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调研重点
调研的主要内容是“五五”普法《规划》和有关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了解组织领导和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开展情况,着重查阅、了解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章程、教师及学生处理程序、教师劳动聘任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等档案材料。
三、调研方法
调研组将深入部分地区和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进行调研,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届时分别召开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四、调研时间
调研时间总体安排从3月底开始,到6月底结束。初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