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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五是局门户网站以外设立的价格业务网站,必须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把好保密审核关。各部门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发布以及安全保密管理负责。

  各责任部门应建立信息发布日志,记录信息提供部门审查意见、保密审查机构审查结论、主管领导审批意见等信息。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保密审查的督促检查,对保密审查工作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对《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暂行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其它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

  1、省物价局信息公开审核表

  2、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暂行规定

  3、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暂行规定

  4、省物价局各部门政务公开联络员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省物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表

  编号:                   时间:

信息公开标题及内容:

     

是否涉密

 

是否公开

 

公开范围

 

部门经办人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保密审核责任

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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