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0年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0年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教人[2010]5号)


各市属高等学校,各直管、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0〕59号)精神,现转发给你们,同时对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选拔工作,对各单位上报人员数量不做具体规定。
  二、请各单位将上报人选材料按照要求每人独立成册,于2010年3月24日(周三)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报送材料包括:
  1.综合报告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及评议结果等,并附参加评议人员名单。综合报告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2010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自行排序,加盖单位公章),《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一式八份,附件材料一套,电子文档一份。
  3.已购买使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的单位,应自行录入推荐人选数据,没有购买使用该软件的单位请到市教委人事处录入人选数据。
  三、2008年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时,已经本市推荐上报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作为拟定上报人选由各单位直接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