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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京教体美[2010]4号)


各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提高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我委决定举办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本校实际和特点,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艺术展演活动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普及高雅艺术、建设健康校园的重要途径。成为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有效手段。现将《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加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高等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二、主题与内容
  艺术展演活动主题为:青春舞动校园,艺术点亮生活。
  各项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各校展演活动内容要追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并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承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三种类型: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艺术教育论文类另文通知。
  五、参加对象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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