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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制定完善配套改革政策
  在主体改革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查漏补缺纠偏,及时整改勘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收集、整理和完善林改档案资料,确保主体改革的质量。按照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建立由各级政府牵头,民政、国土、林业、档案等部门组成的林权纠纷调处机构,妥善排查、核实和调处林权纠纷,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在配套政策改革方面,认真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9〕16号),进一步做好协调沟通和汇报,抓紧与有关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将16号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落实到基层。一是指导各地进一步核实林业基层执法管理单位的编制、人员、经费等情况,主动与当地编制、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把基层执法管理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预算。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确保中央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核实界定地方公益林的相关数据,协调落实好地方公益林补偿地、县两级配套资金,扎实推进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三是完成10个县的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建立简化采伐审批程序的新机制。四是拟定全省森林保险试点方案,积极协调落实保费补贴,会同保险机构争取启动试点工作。五是争取省人大出台《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探索建立林权流转市场,逐步规范林权流转。六是落实好育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切实减轻林业税费负担。
  三、加强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抓好林业抗旱救灾工作,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珠防二期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为支撑,大力推进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230万亩以上,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营造林1500亩的实现。加强乡土树种、阔叶树种、特色经济林树种苗木和容器苗培育,完成新育苗面积1.5万亩,生产合格苗木4亿株以上,确保造林用苗和树种结构调整的需要。认真抓好国家林业局批复的6个油茶良种基地建设,为我省油茶产业发展打好基础。认真做好营造林作业设计,大力营造混交林、阔叶林、特色经果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加快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抓好土地落实、整地、施肥、调苗、栽植及补植补造等环节的施工管理,合理调配营造林时间、劳力,强化造林质量监管,确保造林面积合格率达到85%以上、面积核实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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