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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林办通〔2010〕72号)


各市(州、地)林业(绿化)局,厅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贵州省林业厅2010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林业厅2010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贵州省林业厅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一五”和“十二五”衔接之年,林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全年林业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10年全省林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林业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扎实开展森林经营,着力化解制约林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全省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营造林面积230万亩以上;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68‰、3‰以下;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深入推进配套政策改革;大力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编制完成“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抢抓扩大内需机遇,积极争取林业建设资金
  找准扩大内需的切入点,深入调研,集中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投资方向和我省林业发展实际需要的重点项目,争取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林木种苗建设、森林生态定位站、国有林区水电路建设、全国一级木材检查站和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科技推广站建设等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并尽快安排投资建设。继续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退耕还林、天保、珠防等林业重点工程计划任务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完成林业扩大内需项目,确保建设质量,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2000户。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多渠道、多层次争取林业建设资金投入23亿元以上。组织开展资金稽查,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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