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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商请在全省中级和基层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函


  值班律师办公室投入人力物力有限,发挥的社会作用却是十分明显。修武县在短短一年半时间,值班律师办公室就息诉34起,罢访46起,为2000多人提供了咨询服务,事实证明这是一项多赢的制度。司法部已决定将建立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列入工作目标,在全国推广河南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运作模式

  (一)基础设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悬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标志。办公室应设置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法律援助介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介绍和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无偿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突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无偿性和政府性;提供可供来访人免费取阅的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当地律师事务所名册。

  (二)日常管理:参与值班的必须是正式注册的执业律师,采用个人申请与司法局考核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坚持自愿原则。采用“1+1”管理模式,即1名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和1名社会律师共同值班,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值班律师的考勤、轮换、服务质量监督、值班情况统计、对外协调联络,律师负责解答咨询。这种工作模式既有利于律师集中精力为来访人提供服务,又有利于法律援助机构对律师的监督和与所驻单位的沟通联系。

  法律援助机构对值班律师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召开值班律师会议,通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值班律师。要求值班律师做到“五不准”: 一不准对来访群众态度冷淡、不闻不问;二不准对咨询问题推诿、不谈正题;三不准利用值班律师办公室招揽案源,会见当事人;四不准为来访人员介绍有偿律师;五不准煽动来访人违法信访。当值班律师对某些法律事务的看法与法院不一致时,要与当事人预约答复时间的同时,加强与法院沟通。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认识上的混乱。遇到政策性强的敏感、复杂问题时,做到集体研究方案,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做到及时化解矛盾,有利于解决争端。

  (三)工作机制:值班律师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解答咨询,2.代书,3.进行诉前指导,4.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值班律师办公室与所驻法院要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确定日常联络人,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值班情况。法律援助机构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放置在法院有关业务庭室,供当事人取阅。

  三、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需要法院系统配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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