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抓好二维码耳标佩带和信息采集传输工作,耳标佩戴率总体达到95%以上。以奶牛、种畜和跨省调运猪、牛、羊为重点开展信息采集上传工作。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突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是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三大机构体系建设内容之一。要按照全面履行《
动物防疫法》执法职能和能够承担畜牧业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充实人员,增加经费,提升能力,建立能独立开展工作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努力争取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参公”管理。
2、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实施,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官方兽医制度是我国新型兽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建设是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将首先抓紧解决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身份问题;然后着力推进官方兽医培训;再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官方兽医职位分类管理,着力解决官方兽医福利待遇等问题。
3、落实经费保障。要逐步改变执法工作依靠收费维持的现状,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要切实按照《
动物防疫法》第
六十四条规定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国发[2005]15号文和省政府赣府发[2006]15号文有关经费保障政策规定。在目前还没有完全解决财政经费保障的情况下,检疫收费仍是开展检疫监督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经费来源,应当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
4、做好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健全完善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各地要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和信息,要及时向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发送有关工作动态消息,加强宣传报道。
(二)加强监督执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专项整治。
5、建立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多层次监督执法责任体系。监督执法工作做到重心下沉,重点是落实两个责任,即落实规模养殖场、活畜禽批发市场和畜禽加工企业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落实监督机构人员的监督责任制,落实到村,责任到人。监督执法工作力争做到执法关口前移,消除执法空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