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失职渎职行为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和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等工作中,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4、带头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廉洁奉公。
5、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近年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各级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需征得同级党组、行政领导同意,以纪检监察机关的名义逐级上报。
3、县级安监局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设区市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审核。推荐材料于2010年4月10日前报省局纪检组(监察室),所报材料包括《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和主要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各1式3份,审批表由省局纪检组、监察室统一制发。
四、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省局成立评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一)评先领导小组:
组 长:张桃生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从安 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张贤义 省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长
汪剑强 省局监察室副主任
叶春生 省局机关党委纪委委员
(二)评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曾从安(兼)
成 员:张贤义 汪剑强 叶春生 钟 良
办公地点设在省局纪检组、监察室(1018室)联系人:钟良,联系电话:0791-5257060(传真)。
附件:1.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