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南昌
市局
| 赣州
市局
| 宜春
市局
| 吉安市局
| 上饶市局
| 抚州市局
| 九江市局
| 景德镇市局
| 萍乡市局
| 新余市局
| 鹰潭市局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 组织领导
| 1、及时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及时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4、每半年至少研究分析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按时向上级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和总结。
| 10
| 1、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后,未及时调整的扣2分;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按照职责分工、分管部门及业务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内容,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扣2分;
3、未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扣1分,未召开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部署的扣1分;4、未做到每半年至少一次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扣2分;
5、未按时履行责任制报告制度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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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责任分工
|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单位;
2、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与所分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 4
| 1、未进行任务分解的扣2分,对分解的任务没有抓好落实的扣2分;
2、领导班子成员未履行好“一岗双责”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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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考核
| 1、认真组织对本单位中层领导、机关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重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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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开展检查考核的扣4分。
2、未对考核结果进行运用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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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1、按照省纪委2009年党风廉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八个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2、对违法违纪人员,既查清事实同时又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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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没按要求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八个方面”内容,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2、对违纪违法干部未进行查处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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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
| 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1、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是督促检查各级政府、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情况;2、按照省委省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继续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3、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和水平。
| 7
| 1、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隐患治理年”工作的,事故死亡人数或起数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扣2分;
2、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责任事故不追究,经查实的,每起扣2分;
3、不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对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办结或对处理执行不到位的,发生冤假错案或在办案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发生1起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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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
| 深化廉政教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 1、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
2、重点围绕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规定,及时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坚决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范津贴补贴、清理“小金库”、推行公务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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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认真抓好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的扣2分,未深入开展“三项教育活动”的扣2分,未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扣1分,发现一起“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扣2分;(扣完为止)
2、未对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加强监督检查或措施不力的扣1分,未及时纠正不良风气的扣1分,违反津补贴发放规定变相发福利的扣2分,清理“小金库”走过场、不彻底的扣2分,未推行公务卡制度的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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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情况
| 是否贯彻落实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三项建设”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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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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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 1、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
| 1、是否许可项目压缩比率、投资项目压缩比率、单项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压缩比率达到30%。
2、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图且未及时对外公示的。
3、已取消、调整和下放审批项目后,仍存在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的。
| 4.5
| 1、许可项目压缩比率、投资项目压缩比率、单项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压缩比率未达到30%的,分别扣1.5分;
2、未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图且未及时对外公示的,每项扣1.5分;
3已取消、调整和下放审批项目后,仍存在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的,每起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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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
| 1、是否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制度的。
2、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审批(审核)工作的。
3、相关手续和规费未实行代交代办制的。
| 4.5
| 1、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未建立与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制度的,扣1.5分。2、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审批(审核)工作的,每起扣1.5分。3、相关手续和规费未实行代交代办制的,每次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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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1、清理规范执法工作是否按《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09〕58号)要求落实。
2、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履行职责超越法定权限和范围。
3、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程序的。
| 4.5
| 1、清理规范执法工作未按《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09〕58号)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5分。
2、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履行职责超越法定权限和范围的,每件扣0.5分。
3、违反法律法规程序的,每件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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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 1、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裁量是否适当,存在畸重或畸轻等显失公正。
2、存在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同案不同罚、不同案同罚情形的。
| 3
| 1、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裁量不适当,存在畸重或畸轻等显失公正的,每件扣1.5分。
2、存在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同案不同罚、不同案同罚情形的,每件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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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机
关
效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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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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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 5、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是否按《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2009〕12号)的要求,下发相应文件。
2、可以合并而未合并。
3、新增评比达标庆典表彰活动的。
| 4.5
| 1、清理规范工作未按《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2009〕12号)要求,凡应该撤销而未撤销的,每项扣1.5分。2、凡可以合并而未合并的,每项扣1.5分。3、
未经上级批准举办新的评比达标庆典表彰活动的,每项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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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 1、在网站、网页中要有政务公开内容专栏。
2、按规定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
3、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4、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信息公开。
5、在便民服务方面,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及时公开。
6、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
| 9
| 1、网站、网页中没有政务公开内容专栏的,扣1.5分。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权的,扣1.5分。3、未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扣1.5分。4、未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信息公开,造成负面影响的,扣1.5分。5、在便民服务方面,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未公开的,扣1.5分。6、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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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
| 1、在主要办公场所是否设立审批事项受理大厅(窗口)。
2、建立“外网受理申请,专网办理审批,外网反馈”电子政务平台。
3、有无制定本部门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办法。
| 4.5
| 1、未在主要办公场所设立审批事项受理大厅(窗口)的,扣1.5分。
2、没有建立“外网受理申请,专网办理审批,外网反馈”电子政务平台的,扣1.5分。
3、没有制定本部门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办法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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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 1、公共资源交易是否按规定统一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2、交易过程中有无违反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3、是否按规定执行告知制度。
| 4.5
| 1、公共资源交易未按规定统一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每项扣1.5分。2、交易过程中违反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的,每起扣1.5分。3、未按规定执行告知制度的,每项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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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
| 1、党组中心组成员年度参学率有没有达到90%以上,或学习时间少于12天。
2、是否在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效能建设创优环境活动中带好头、作表率。
3、是否完成机关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调学任务。
4、开展机关干部业务培训或岗位练兵或技能竞赛。
5、制定提高机关干部能力和素质培训长效机制。
| 5
| 1、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年度参学率未达到90%以上的,或学习时间少于12天的,扣1分。
2、未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效能建设带好头、创优环境作表率”活动的,扣1分。3、未完成机关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调学任务的,扣1分。4、未开展机关干部业务培训或岗位练兵或技能竞赛的,扣1分。5、未制定提高机关干部能力和素质培训长效机制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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