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认真组织指导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工作(10分);
6.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2分);
7.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无瞒报、迟报和漏报事故问题。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认真执行上级事故处理决定,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10分)。
十六、省文化厅
1.建立健全直属的国保单位、一级防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北方剧场等)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巡查制、值班带班制及应急机制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检自查(10分);
2.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日常巡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反馈(9分);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8分);
4.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10分);
5.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活动(5分);
6.监督、检查、指导本行业领域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8分);
7.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0分);
8.认真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无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问题“四不放过”原则,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10分)。
十七、省水利厅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问题,部署工作(8分);
2.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生产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责任到人(8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各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生产现场设安全生产小组,生产班(组)设安全员(8分);
4.安全生产紧急救援机制健全,紧急救援方案完备,有安全生产紧急救援队伍,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紧急救援能力,不定期组织演练(12分);
5.加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对病险水库等重大隐患和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年度重大隐患按期整改,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10分);
6.按规定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无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问题(8分);
7.督促检查水利行业施工企业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三同时”,履行审查备案程序(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