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黑安监办发〔2010〕17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将《201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时将工作安排传达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具体实施措施,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0〕18号)(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1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完成四个加强,实现两个确保。即: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为主线;以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布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技术改造、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平稳退出为工作重点;加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政府、省安监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措施的工作部署,继续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的工作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