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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豫司文〔2010〕54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省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决定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现就主题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全面落实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实现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中原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也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省是一个发展中大省,当前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公共服务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切实增强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全面落实“五五”规划、服务服从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矛盾进一步化解;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稳步推进,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意识逐步增强,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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