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上海语言文化资源库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海方言文化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相关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方言文化普查的调查点,落实数据库建设所需的经费、人力资源和组织保障。探讨建立方言文化普查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
(二)组建与培训调查员队伍。组建高素质的调查员队伍,并结合普查要求加强专业化培训。依托本市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语言普查试点工作提供专业与学术支撑。
(三)分步实施试点调查工作。做好“上海方言文化数据库”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上海话发音人;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成对全市13个调查点的方言文化普查;绘制上海方言地图。
五、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积极推进经典诵读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充分发挥中小学语文课的主渠道作用,运用高等学校的社团活动机制,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建立一批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为学校、社区和企业开展诵读活动提供服务。
(二)广泛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全国推普宣传周等群众性宣传活动。指导有关媒体和社会组织分别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及《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颁
布五周年宣传纪念主题活动、中小学生“世博心语”传递和评选、“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比赛及沪港澳台四地青少年朗诵比赛等群众性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氛围,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三)加强本市语文类媒体建设。加强“上海语言文字”网站建设,完善网络建设与管理机制,进一步改进信息更新与发布工作,不断完善并拓展网站的服务、咨询、引导和信息功能,努力提高网站的社会影响。加强高校、区县和系统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好《语言文字周报》等媒体的信息交流平台作用。
(四)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人才培养和素质教育之中,切实加强语言类课程建设。依托市教研室,继续推进中小学开展《少儿口语交际》拓展型课程教学;在大中小学开展规范汉字书写进课程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