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粤府办〔2010〕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范围内。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较为薄弱,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普宁市最近因非法燃放烟花引发重大爆炸事故,暴露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年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第16届广州亚运会的举办之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松懈厌战和盲目自满情绪,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继续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