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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清明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区县局做好祭扫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职责:

  1、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

  2、组织力量对清明、冬至祭扫场所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

  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工作职责:

  1、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2、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加强对通往殡葬单位主要道路的检查和维护;

  2、在清明、冬至祭扫期间,除特殊情况外,通往殡葬单位周边道路一般不安排道路维修、施工,确保道路通行。

  3、通往殡葬单位的主要高速公路,加强收费道口的动态管理,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在祭扫高峰时段,定时、定点,实施免费放行等措施,提高道口通行速度。

  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作职责:

  1、依法查处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行为;

  2、负责清明、冬至期间祭扫场所内垃圾清理装运,维护整洁、有序的卫生环境。

  市卫生局工作职责:

  1、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及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2、在主要公墓配备医疗救护车辆。

  市公安局消防局工作职责:

  1、负责清明、冬至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作;

  2、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

  市委宣传部职责:

  1、负责清明、冬至期间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祭扫安全;

  2、协调本市新闻媒体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

  市政府新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审批境外媒体采访申请;

  2、负责协调外国人士来祭扫场所参观事宜。

  市精神文明办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倡导清明、冬至文化及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宣传工作。

  区县政府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清明工作;

  2、成立本区县清明节工作指挥机构,制定区县清明节工作方案,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负责本地区清明、冬至群众祭扫突发事件的有关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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