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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振兴工业软件专项行动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2010年工作重点:加快研发基于项目数据管理(PDM)的海洋装备协同设计制造系统,服务临港海洋工程配套产业积聚区建设,提高国产电子装备的工程配套能力。

  9.石化产业。加强核磁共振分析(NMR)、微波、近红外光谱分析等化工测量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进集成化的生产执行系统(I-MES)和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监控系统的应用。

  2010年工作重点:加强工艺流程的仿真技术研发;推进实时在线连续的产品质量、成分分析系统应用;推广动态信息网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控管理。

  10.钢铁产业。加强轧钢自动化过程中的通信和控制技术研发,推进关键设备核心部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制造执行系统(MES)应用,促进供应链上下游全面协作。

  2010年工作重点:以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实现向企业资源规划(ERP)延伸和向计量检验的功能扩展,在引进吸收分类编码技术(MIC)的基础上,形成自主创新的产销一体化系统。

  四、工作举措

  1.聚焦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将工业软件列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重点支持发展领域,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工作,优先落实工业软件项目;在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振兴工业软件专项,重点支持工业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双方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标准制定、人才培训、应用示范等项目。

  2.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组织协调

  鼓励对工业软件成果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登记后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工业企业的软件开发部门从原企业剥离,转向产业化发展,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凡符合软件企业、系统集成资质认定条件的予以优先认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各区县根据本区域工业产业发展定位、特点与优势,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配套政策,建立支持工业软件发展的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发挥企业、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供需交流、专业服务和技术攻关等工作,营造以企业为主、政策引导的协调推进机制。

  3.推动产业联盟,深化行业标准

  依托本市骨干企业,建立面向行业的工业软件工程中心,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认定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骨干企业、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产业园区、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多方参与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联盟,围绕产业重点,开展工业软件规范标准研究、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推广。在工业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产品定型等方面迅速形成优势,深化工业软件技术内涵,提升应用服务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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