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质控中心:
现将《2010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
2010年,上海医政工作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和努力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政管理法制体系、准入体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世博医疗保障各项工作
(一)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实施郊区三级医院建设工程;发展目前短缺的医疗资源,重点支持加强老年护理机构、康复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妇产科和儿科的建设和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推进高端医疗服务业的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二)贯彻实施卫生部临床路径相关工作。按卫生部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在本市部分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本市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评估改进体系;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试点;组织本市相关专业专家起草完成卫生部委托的临床路径(约50个病种)编写工作。
(三)贯彻实施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相关工作,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市医院电子病历试点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制定并下发《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规范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对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进行培训;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的考核和评价体系。
(五)全力做好世博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组织协调世博期间全市面上的医疗救治工作;确保世博期间本市血液保障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要素准入管理
(一)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冠名、设置、执业、变更等审批管理。在本市校验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落实
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做好重点科室和项目的准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