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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吉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2、设特别奖。鼓励在竞赛中顽强拼搏的选手。

  3、各竞赛项目第一名获得者将有资格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对在全国竞赛中取得单项前三名的选手,符合有关条件的,将由省总工会授予“岗位创新能手”、共青团吉林省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的荣誉称号。

  (二)团体奖

  1、竞赛设立团体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分别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2、竞赛设立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各二个,颁发奖牌和奖金。

  《竞赛成绩计算办法及奖励办法》另发。

  七、竞赛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要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吸引广大残疾人能工巧匠参与。

  (二)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的竞赛,并在2010年7月15日前全部结束。各地应将具体安排于5月1日前报第四届吉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竞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执委会”),竞赛执委会将视情况安排观摩。

  “竞赛执委会”设在吉林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1053号,邮编:130042

  电 话:0431-88751632  0431-88741474

  传 真:0431-88751629

  联系人:黄 宏 王静波

  附件:第四届吉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第四届吉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盛大成 吉林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主任:
  王艳秋 吉林省残联副理事长

  申奉澈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战高峰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潘力捷 吉林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吴宏韬 共青团吉林省委副书记

  成 员:
  刘佩媛 吉林省残联教育就业部部长

  王贵金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郑 迅 吉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隋振山 吉林省总工会技协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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