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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宁波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甬经中小〔2010〕60号)


各有关县(市、区)经济发展局: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外交部、科技部、商务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支持的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将于2010年6月30日-7月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为做好参展工作,园满完成工信部下达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安排

  本届展览会共设1200个标准展位,分配给我市30个,考虑到今年9月份在广州还需参加“第七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为此采取相对集中几个县(市、区)参展的办法。拟分配给慈溪、镇海、高新区各10个展位。

  二、展会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6月30日至7月3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议中心。

  三、参展行业

  节能减排、汽车及配件、工艺品、电子产品及另部件、纺织品等。

  四、参展费用

  1、展位费:每个标准展位3m×3m(包括地毯、桌子一张、椅子二把、射灯二个、电源插座一个、中英文楣板)收费4800元人民币。其中:宁波市财政每个展位补贴2000元,其余2800元由各县(市、区)承担。

  2、布展费用:为集中展示地方和企业形象,展览会装修布展分摊位外和摊位内进行,摊位外布展由我委统一组织,费用由市财政承担,摊位内布展由企业自行负责。

  3、展品往返运输费(宁波-福州)由市财政承担。

  4、参展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其它费用企业自理。

  五、组展、参展日程安排

  2010年4月底前 确定参展企业及展品;

  5月底前 确定展区位置及布展方案;

  6月23日-24日 集中展品和展具到宁波;

  6月26日 展品发送到福州;

  6月27日 布展人员、工作人员到福州;

  6月27日-6月29日 布展;

  6月30日-7月3日 展览;

  7月4日 撤展,展品运回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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