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部门:政治处
配 合:监察室
18、加大制度执行和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责任领导:单鸣
责任部门:监察室
配 合:各处(室) 各单位
19、严格执行和运用“三谈两述”制度等形式,并加强监督。
责任领导:单鸣
责任部门:监察室
配 合:政治处 机关党委
20、加强对“财权”的监督。
(1)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各项保廉制度,执行办公用房装修规定。
责任领导: 林如峰
责任部门: 基建办
配 合:监察室
(2)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继续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扩大审计范围,视情对学会(协会)及县(市)区局(分局)财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部门:规财处
配 合:监察室
(3)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及基建采购监督检查等制度,出台办公用房建设的装修标准、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
责任领导:张海春 裘富康
责任部门:规财处 办公室
配 合:监察室
21、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案件信访、举报电话、电子举报信箱和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服务和执法对象进行回访,加强对一线人员的监督。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问题。
责任领导:单鸣
责任部门:监察室 政治处
配 合:各处(室) 各单位
22、严格执行《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国有资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处置等事项的监督。下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部门:规财处
配 合:监察室
(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质监系统行业形象
23、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积极参与“政风建设十大新事”和“行风建设十大新事”评选。扎实开展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为重点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治庸治懒力度,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在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