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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的通知


  责任领导:张海春 林如峰 朱学峰 陈南翔 裘富康 单鸣 毛守伦

  责任部门:各处(室) 各单位

  配  合:监察室

  13、查漏补缺,不断深化制度建设。对照构建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及责任分解,紧贴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自查梳理。按照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要求,努力形成符合质监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责任领导:裘炜国 单鸣

  责任部门:各处(室) 各单位

  配  合:监察室

  14、不断完善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与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横向和纵向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宽廉情预警信息渠道,及时发布《廉情预警》信息,做到预防在前。

  责任领导:单鸣

  责任部门:监察室

  15、加强以“金质工程”为核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软件系统的完善和运用,拓展电子监察系统的覆盖面,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毛守伦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  合:监察室 法规处 相关处(室)

  (五)不断提高对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6、加强党内监督

  (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宁波市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其他相关廉洁自律规定监督检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责任领导:裘炜国 张海春 单鸣

  责任部门:政治处 监察室

  (2)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内容。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部门:政治处

  配  合:监察室

  17、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等干部任用工作程序,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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