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
2010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本年度实习证征订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订时间
征订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10年4月15日结束。
二、征订方式
(一)填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申领表》(附件1);
(二)填写《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附件2);
(三)实习证每本工本费4.5元,各市律协根据征订数量,先行将实习证工本费及上述表格于2010年4月15日前上报(交)省律师协会,过期不接受征订。
三、各市律协向省律协报订实习证数量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交“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否则全国律协不予征订。
汇款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律师协会
开 户 行:中行济南分行
开户帐号:020380101778278091001
联系电话:0531-82923270
电子信箱:sd_sdlx@163.com
联 系 人:高丽梅(财务)、郭 慧
附件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申领表
附件2: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
山东省律师协会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申领表
律师协会名称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征订数量(本)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