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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以上工具由参赛队自备,并经竞赛组委会审查认定后方可带入赛场。

2010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嵌入式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学校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不接受跨学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组成:每支参赛队由参赛学校3名2010年在籍高职学生组成,性别和年级不限,包括队长1名。
  3.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经所在学校资格审查后确定。指导教师随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允许更换。
  2. 在竞赛的规定时段内,允许1名指导教师以实名制持证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指导仅限于口头,不得动手操作,禁止将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带入赛场。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3.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指导。
  三、竞赛选手须知
  1.竞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竞赛承办单位提供计算机以及应用软件(局域网,不允许上外网,电脑的USB接口贴封条,选手在竞赛期间不得复制文件)。
  4.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但不得动手操作任何设备。
  5.各参赛队应在竞赛规定时间入场,入场后与赛场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确认材料、工具等状况。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6.竞赛过程中,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7.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所设计的电路板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8.在比赛期间,选手的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凡在竞赛期间提前离开赛场的选手,竞赛期内不得返回赛场。
  10.各参赛队的队员负责与元件库管理员联系,各队领取的元器件数量将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11.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竞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2.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3.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由现场裁判员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14.每个参赛组提交文件给裁判组。参赛队除提交编写的电子文档(竞赛规定的设计文件与报告)外,应提交竞赛的作品实物。获得答辩资格的参赛队按答辩程序进行口头答辩。
  15.各队完成的全部文件存放在指定文件夹中,提交的电子文件采用统一命名规则,不得以其它名称命名电子文件(祥见竞赛题目里的规范和要求)。因保密要求,在全部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设计者姓名;电子文件名称如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单位信息与编号信息的,该队竞赛成绩将被取消。
  16.各竞赛队按照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7.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离开赛场前,参赛队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初始状态,并经裁判员确认。
  四、赛场管理须知
  1.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设总裁判长1名,裁判长1-2名,竞赛裁判若干名(根据具体参赛队情况确定)。裁判要秉公裁判,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或总裁判长裁决,总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2.参赛队进入赛场时,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参赛队员携带的资料和物品,经审查如发现有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五、赛场纪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竞赛: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裁判组应提出警告。累计警告两次无效者,或违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比赛者,由裁判长裁定后,中止该队比赛,并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技能不熟练或疏忽大意造成计算机、设备等严重损坏,产生重大安全事故,由裁判组根据具体情况裁定处理。

  附件3:
2010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计算机网络设计、实施与测试”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计算机网络设计、实施与测试
  二、竞赛目的
  适应网络产业快速发展及“三网融合”的趋势,体现绿色节能理念,促进网络工程项目及产业前沿技术在高职院校中的教学应用,引导高职教育计算机网络专业的教学改革方向,优化课程设置;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高职相应专业学生实训实习与就业。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在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下实现对网络组建与安全维护的实施能力,软件安装(或固件升级)能力,设备调试能力,以及网络构架设计改进的能力,包括对常用网络综合布线制作工具的应用,各种服务器的安装与配置,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质量管理与成本控制、安全、环保等意识;实现引导高职院校关注网络构建与安全维护的高速发展趋势与技术应用方向,指导和推动计算机网络专业开展教学改革,加快计算机网络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对计算机网络技术人才的需求,增强技能型人才的就业竞争力。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比赛采用团队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并可配2名指导教师。参赛选手须为2010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男女不限。
  比赛期间,禁止参赛队员在比赛规定时间内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赛场开放,允许观众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现场参观和体验。
  2.竞赛方案
  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3人团体项目)
  利用大赛提供的4台计算机、3台路由器、3台三层交换机、1台二层交换机、按要求组建企业网。
  比赛时间为4小时,连续进行。包括网络线缆制作与连接、服务器的安装与配置、网络设备调试、网络测试验收、清洁整理等时间。
  参赛队根据给定竞赛任务,按照大赛组委会提供的竞赛题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场地内,根据规定的网络模型和技术要求,完成设备连接,完成配置、验收测试。
  参赛选手利用软硬件环境组建星型网络,对网络进行配置;安装 Windows和Linux操作系统,并按比赛要求进行相应设置。参赛选手要能够熟练使用VMware Server。选手需自带双绞线制作工具。
  (二)竞赛内容
  参赛队根据给定竞赛任务,按照题目要求,在赛场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竞赛任务包括如下内容:
  1.构建企业网
  利用大赛提供的4台计算机、3台路由器、3台三层交换机、1台二层交换机、按要求组建企业网。
  2.线缆制作
  利用大赛提供的做线工具、线缆、测试仪等设备制作网络连接线缆、设备配置线缆,并将设备正确连接。
  3.服务器配置
  按照比赛要求在大赛提供两台计算机上,在VMware Server下安装Windows 或 Linux 操作系统并实现相关服务。
  (三)项目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比例

硬件组装、调试和装配

80%

线缆制作

10%

网线连接

5%

功能性能调试

65%

系统软件安装与配置

20%

Windows

10%

Linux

10%

总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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