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但不得动手操作任何设备。
5.各参赛队应在竞赛规定时间入场,入场后与赛场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确认材料、工具等状况。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6.竞赛过程中,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7.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8.进入赛场后,选手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凡在竞赛期间内提前离开的选手,不得返回赛场,进出不得携带任何与比赛有关的物品。
10.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素养,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1.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2.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并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13.各竞赛队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递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4.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离开赛场前,参赛队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初始状态,并经裁判员确认。
四、赛场管理须知
1.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设总裁判长1名,裁判长1-2名,竞赛裁判若干名(根据具体参赛队情况确定)。裁判要秉公裁判,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或总裁判长裁决,总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2.参赛队进入赛场时,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参赛队员携带的资料和物品,经审查如发现有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五、赛场纪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竞赛: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裁判组应提出警告。累计警告两次无效者,或违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比赛者,由裁判长裁定后,中止该队比赛,并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技能不熟练或疏忽大意造成设备、仪器等严重损坏,产生重大安全事故,由裁判组根据具体情况裁定处理。
附件2:
2010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嵌入式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嵌入式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对嵌入式电子产品在规定设计文件下的工艺实施能力和设计改进的能力。包括:对常用制作工具的应用能力,设计软件的安装、使用能力,电子仪器仪表的使用能力,嵌入式电子产品的功能调试、设计改进和性能测试能力,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质量管理与成本控制能力,安全和环保意识等。引导我省高职院校关注嵌入式技术的发展趋势与技术应用方向,推动电子信息类专业开展面向嵌入式技术的课程改革与教学改革,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对嵌入式技术人才的需求,增强技能型人才的就业竞争力。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竞赛采取团队比赛方式,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并可配2名指导教师,参赛选手为参赛学校2010年在籍全日制高职学生,男女不限。
比赛期间,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2.竞赛时间为8小时,连续进行。竞赛结束后提交实物和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提交产品和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竞赛结束半小时内。裁判现场评分期间,参赛队场外等待,获得答辩资格的参赛队接到通知后开始口头答辩。
(二)竞赛内容
1.设计制作
按照竞赛题目要求,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场地内,使用大赛提供的电子模块、元器件、开发系统和软件模块,根据比赛要求,进行设计、组装、调试等。利用组委会提供的仪器仪表进行电路测试与调整,并按要求编写和提交相应技术文件。
2.口头答辩
从制作工艺、安全操作、功能扩展、特色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判,综合评判竞赛成绩,确定参加答辩的参赛队。要求参赛队成员选出1名代表,对竞赛项目的选择性设计思路、组装、调试和装配过程、测试结果、装配工艺等进行答辩,并回答评委会的提问。
四、竞赛规则
1、所需文字编辑、电子绘图、嵌入式开发编程环境等软件,以及测试仪器仪表等设备由大赛统一提供,电路焊接设备和常用电子制作工具由参赛队自备。
2、参赛队按照规定参赛时段进入比赛场地,在比赛前30分钟领取比赛题目,参赛队自行对各队员进行工作分工并制订工作方案;比赛前15分钟进入比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无误;比赛时间到方可开始操作。
3、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仪器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仪器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4、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经裁判员同意后,视为结束比赛,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整理现场后离场。
5、比赛结束时,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作品和有关文件,裁判员在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6、比赛结束后,参赛队需清理现场,并将现场仪器设备、设施恢复到初始状态,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五、竞赛场地要求与设施
1.竞赛场地
室内场所,照明、供电等齐全,室温适宜、符合安全要求。
2.竞赛设施
配置设备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详见“嵌入式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设备配置清单)。
常用电子制作装配工具由参赛队自备(详见“嵌入式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参赛队自备工具清单)。
六、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参赛队提交的比赛结果,即所装配调试完成的嵌入式产品、技术文件,经裁判员确认后交检测组检测,根据检测评分标准(包括组装制作工艺、功能性能测试、技术文件、口试答辩、安全操作等)评分。
一级评分项目
| 分值
| 二级评分项目
| 分值
|
组装与制作工艺
| 40
| 组装操作安全规范
| 10
|
装配工艺科学
| 15
|
开发环境搭建合理
| 5
|
设计、工艺文件编制
| 10
|
功能与性能测试
| 40
| 功能实现
| 20
|
性能指标
| 10
|
系统设计文档
| 10
|
答辩
| 10
| 演示
| 5
|
回答问题
| 5
|
创新与特色
| 10
| 功能创新与特色
| 5
|
性能指标创新与特色
| 5
|
总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