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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竞赛内容
  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2005版)”三级的知识、技能要求,结合高职院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的培养目标和方向,为全面检验院校高技能“策略”层人才培养效果,共设置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汽车发动机分解、检修与装配、汽车综合故障诊断三个部分内容。
  (1)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
  重在考察知识储备和分析问题能力。根据需要设计判断题10道、单选题20道和多选题10道,内容是发动机原理、发动机电控系统、发动机机械系统和汽车故障诊断技术。
  根据提供的汽车故障案例工况、各种数据信息,参赛选手写出案例分析和故障诊断分析报告。
  (2)汽车发动机分解、检修与装配
  重在考察计划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汽车维修能力。根据现场提供的设备设施和技术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成发动机缸盖的拆装与检验、曲柄连杆机构的拆装与检验、发动机缸体的检验和修理方案的确定。参赛队要填写相应的作业单,裁判对拆装过程、作业单完成情况和所形成的修理方案进行现场确认评分。
  (3)汽车综合故障诊断
  重在考察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根据现场提供的设备设施、维修手册和技术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依次完成发动机的故障诊断(1个故障点)、汽车底盘或电器系统(1个故障点)的故障诊断,操作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保证正确的仪器连接、操作步骤合理、故障确认准确并能够顺利排除。同时参赛队要填写相应的作业单,裁判对整个操作过程、作业单完成情况和故障确认和排除情况进行现场确认评分。
  若参赛队在故障排除过程中,需要启动车辆,需向裁判提出申请,经由裁判或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启动车辆。
  四、竞赛规则
  1.组委会现场提供竞赛车辆、维修手册、技术要求、仪器设备仪表、专用工量具等,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资料。
  2.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比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竞赛任务。
  3.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入场顺序和竞赛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东道主队安排在最后一个抽签。
  4.参赛队在赛前1小时进入赛场并抽取比赛任务,选手进行工作分工并制订工作方案;赛前20分钟进入比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比赛时间到方可开始操作。
  5.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比赛)。
  6.若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的部分内容不能通过正确判断自行完成时,导致剩余的比赛内容无法进行,参赛队可以申请向所在参赛队的指导教师求助。经裁判批准后,参赛队可以在赛场外指定地点与指导教师会面,接受指导。每次教师指导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比赛期间可以申请二次求助指导,求助指导所花费的时间计入竞赛总时间之内。若二次暂停申请机会用完,可以对未完成的内容提出弃权(此比赛内容按得0分计),由技术保障人员帮助完成。
  7.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文字材料,裁判员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9.比赛结束,参赛队需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0.赛题非公开部分,所有有关专家和裁判将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
  五、竞赛场地要求与设施
  (一)竞赛场地
  室内场所,照明、供电等齐全,室温适宜、符合安全要求。
  (二)竞赛设施

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车辆

丰田卡罗拉1.6 

自动变速器

1

故障诊断仪

博世KT600

1

废气分析仪

南华NHa501

1

拆检用发动机

丰田8A发动机

1

发动机翻转架、举升机

 

1

真空度检测仪

艾克强

1

燃油压力测试仪

艾克强

1

专用万用表

F15B

1

工、量具、消耗品

  


  六、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法
  1.比赛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占35%,发动机的拆装与检测占30%,汽车综合故障诊断和流程设计占35%其中,实操考试中包含6%的文明、环保与操作规范分值。
  2.参赛队分项目提交的比赛结果,即所填写的有关作业单和装配调试好的车辆,经裁判员确认后,根据评分标准评分;要求每队同一赛项由不少于两名裁判独立打分。现场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队的文明生产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
  3.文明生产评价包括工作态度、汽车维修常识和技能、职业规范、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抗工作环境干扰能力、与裁判沟通能力等方面。
  4.在选手申请的2次的指导时间内,仍不能解决相关考试内容而提出弃权的,该内容按得零分计。
  (二)奖项设定
  竞赛只计团体成绩,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竞赛用时少者名次靠前。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仪器,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做法,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本轮次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
  4.申诉处理:赛场专设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2010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汽车维修与故障排除”项目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学校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不接受跨学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组成:每支参赛队由参赛学校3名2010年在籍高职学生组成,性别和年级不限,包括队长1名。
  3.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经所在学校资格审查后确定。指导教师随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允许更换。
  2. 在竞赛的规定时段内,允许1名指导教师以实名制持证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指导仅限于口头,不得动手操作,禁止将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带入赛场。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3.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指导。
  三、参赛选手须知
  1.竞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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