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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鲁卫疾控字〔2010〕24号)


各市卫生局、山东省结核病防治中心:
  2010年3月24日是第15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口号为“遏制结核,健康和谐”。为加强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强化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促进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结核病防治的氛围,结合当前结核防控形势,我厅确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宣传我省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重点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结核病免费检查、治疗的优惠政策;宣传结核病流行的严峻形势和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扎扎实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以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积极组织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周”系列活动。
  1、全省综合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自发性宣传。宣传形式有:⑴医院门诊的电子屏幕(或综合宣传室)滚动播放提供的《防治结核病》光盘;⑵设立结核病知识专题宣传栏;⑶张贴结核病宣传海报;⑷门诊或接诊大厅放置或发放结核病防治宣传资料;⑸开展咨询义诊或送医下乡活动;⑹结核病患者救治等。活动形式不少于三种,时间不少于一周,重要科室或环境建立结核病宣传的长效机制。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学校、司法、劳动保障、宣传等部门,深入学校、羁押场所、工地、厂矿等人群密集场所,通过媒体宣传、公共场所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健康咨询、走访慰问患者、爱心救助、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结核病防治的氛围。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巡查督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三、各地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当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规划,建立全人群和重点人群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效果,实现《山东省贯彻〈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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