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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杭州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通知

  西湖区:
  1.培育20个杭州市健康单位。
  2.创建3个杭州市卫生村。
  3.在4个街道开展“灭鼠屋”试点。
  4.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1800座。
  5.加强主城区撤村建居社区(城中村)、汽车西站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
  1.培育15个杭州市健康单位。
  2.在2个街道开展“灭鼠屋”试点。
  3.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200座。
  4.加强撤村建居社区(城中村)、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企业单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萧山区:
  1.培育12个杭州市健康单位。
  2.创建25个杭州市卫生村。
  3.在2个街道开展“灭鼠屋”试点。
  4.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100人;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1.2万座,其中预制三格式户厕6000座。
  5.戴村镇、河庄街道通过省级卫生镇复查。
  6.加强主城区撤村建居社区(城中村)、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余杭区 :
  1.培育20个杭州市健康单位。
  2.创建25个杭州市卫生村。
  3.在2个街道开展“灭鼠屋”试点。
  4.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6000座,其中预制三格式户厕2000座。
  5.指导余杭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闲林镇、径山镇通过省、市级卫生镇复查。
  6.加强主城区撤村建居社区(城中村)、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杭州经济开发区:
  1.培育10个杭州市健康单位。
  2.在2个街道开展“灭鼠屋”试点。
  3.加强辖区内学校的爱国卫生管理。
  4.加强撤村建居社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企业单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园文局):
  1.培育5个杭州市健康单位(含健康景点)。
  2.在西湖街道开展“灭鼠屋”试点。
  3.加强农贸市场、景中村环境卫生和农家茶室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无露天粪缸和简易棚厕。
  三、各县(市)政府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深入贯彻《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部署;建立监督检查考评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建立健全爱卫会组织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稳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贯彻执行《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培育12类健康单位5个以上。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健康行为形成率、健康基本技能掌握率。完成建设健康城市示范城市各项工作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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