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进行新药开发,稳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支持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加快省重大药物创制中心建设,加大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逐步建立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家和高级技师。在收入分配方面加大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力度,完善技术参股、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在大型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医药行业高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在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医药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鲁创办医药高科技企业或从事开发性研究。
(三)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把技术改造作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抓手,提升医药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信息化水平和节能减排水平。着力引进当代制药先进技术和水平,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四)大力开展国际合作,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一是要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强与国际500强和国际知名制药企业的引资和合作。二是围绕大企业集团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国际化的新型医药工业园区,促进医药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三是在巩固传统原料药出口市场同时努力扩大制剂和中药出口。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与国际医药行业标准的对接,积极推进美国FDA、欧洲COS注册及认证工作,制定政策,鼓励医药产品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逐步构建国外营销渠道。
(五)发展现代物流,推动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发展大型医药零售连锁、物流配送和医药会展业务。以鲁药集团、海王银河、济南中信药业、北药鲁抗等重点医药物流企业为基础,积极扶持推进医药商业企业整合重组,重点培育零售门店达到800家以上的大型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争取进入全国同行业前十强行列。建立省重点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建立医药商业采购联盟和电子商务系统。加大工商合作力度,积极发展医药会展业务,争取更多的国际和全国性医药会展在我省举办,充分展示我省医药产品,全面推动我省医药行业发展。
(六)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夯实质量管理技术基础,将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和品牌管理纳入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节能增效和售后服务各个环节。一要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确立品牌发展目标,制定品牌培育、创建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努力发挥当地龙头企业品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产业集群品牌。二要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提高产业层次和技术质量水平。
(七)切实做好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工作。要抓住医疗体制改革、新农合、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城镇居民三大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重大机遇,促进企业扩大基本药物生产,满足医疗用药需要。一是鼓励生产企业围绕国家基本药物,开展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大力开展创新研究,不断开发疗效确切、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新型药物。二是要组织好生产供应。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市场和生产监测,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要强化配送能力建设。重点做好乡镇和村级卫生院药品配送,鼓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四是要做好规划,合理布局。鼓励生产企业兼并重组,避免低水平重复生产,实现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高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的保障能力。同时要坚持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协调发展,适应社会多层次医疗卫生要求,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协调自律。行业协会应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与交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等服务。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信息统计、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和核准等工作,加强对行业发展问题的调查与研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卫生、药监、科技、物价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指导省医药行业协会的工作,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医药行业迈上新的台阶。
去年以来,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省政府办公厅先后转发了省经贸委等部门《
山东省医药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09〕33号)、《山东省中药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09〕38号),还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09〕34号),各地、各部门要把这些政策结合起来,联系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全省新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