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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深入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一是要针对地产中药材种植品种存在的假冒、混杂等现象,开展辖区中药材种植品种基原鉴定和质量评价。二是要对近年来监督抽样中多次发现的混用、错用重点品种进行调查和抽样鉴定,对同物异名,同名异物、一药多源、品种变异等造成的混乱问题进行清理,澄清混乱,正本清源。三是要完善中药饮片生产许可和认证标准,加强现场动态检查,重点强化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实际技能的考核。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四是要加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落实对原药材和生产饮片的质量检验,落实委托检验要求,加大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饮片的监督抽验力度;督促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建立真实、完整的批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及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杜绝企业直接购进饮片进行分包装和出卖产品包装。五是开展针对性培训。重点加强监管人员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专业知识水平、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培训。六是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四、组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检验专项检查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GMP跟踪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实验室的原始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检验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欠缺、检测能力、实验技术水平和操作熟练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以检验能力是否具备、检验职责是否落实、委托检验是否执行、成品检验放行是否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检验管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检验水平,认真落实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的检验,落实《甘肃省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暂行规定》;对不具备检验能力、委托检验不落实的企业和制剂室,将责令停止相关品种的生产(配制),严肃查处对原辅料、中间体、成品未经检验投料生产、放行的违规行为,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合格。

  五、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

  一是要认真贯彻《甘肃省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特殊药品属地监管责任。二是要结合换证工作,对辖区内的特殊药品,尤其是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国家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核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资质,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定点,对常年不生产的,暂不予定点”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的监管,确保安全。三是组织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确保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安全。四是针对近期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弊和滥用较为突出的情况,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零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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