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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的通知
(甘食药监市〔2010〕68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整治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工作

  各市、州局切实把整治违法违规广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按照《甘肃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广告的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整治违法违规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有效的联合监管合力。各市、州局要不断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对监测到的违法违规广告及时移交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加强跟踪,落实查处到位。进一步落实“违法违规广告黑名单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大对广告发布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讲相关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三、强化对违法违规广告的动态监管

  各市、州局要强化对违法违规广告的动态监管,明确广告监测责任及任务落实,要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纳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的严重违法违规广告品种,要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特别要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集中、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广告药品,要上报省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确保措施执行到位。

  四、为确保对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并将适时进行督查指导。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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