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
“行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甘环办发〔2010〕22号)
各市(州)环保局、甘肃矿区环保局: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各项环保工作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全省环保系统机构改革后落实新的“三定”方案的第一年。为了适应环保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环保队伍,树立行业新风尚,开创环保新局面,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动全省环保系统各项工作,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一次“行风建设年” 活动。
一、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省环保系统通过积极开展创建创新型、服务型、学习型机关等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在全系统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会议多、文件多,深入基层少,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要求不落实。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生硬;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中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工作能力弱、办事效率低,甚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一些突出问题。
随着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等重大战略的全面贯彻实施,以及新一届政府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的强力推进和环保部门职能的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已被历史地推到了风口浪尖,工作的广度、深度都在急剧增加。为此,在全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对于大力弘扬 “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不畏艰难、开拓创新、服务发展”的甘肃环保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守、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队伍,以全面适应履行环境保护职能使命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及建设内容
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切实加强环保系统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全省环保工作大局提供有力保证。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