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广东省名优产品展参展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广东省名优产品展的顺利举办,现就布展、展示、撤展安全工作签订责任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责任人
各有关单位参加广东省名优产品展,负责本单位展品的布展、展示、撤展安全工作。安全责任人为:
。
第二条 安全责任范围
(一)用电安全。 本单位用电服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安排,展位用电由我委统一与福建当地联系,严禁擅自装接电源和乱拉乱接电线;展位使用的电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花线、胶皮线、电炉和电热器具。
(二)用火安全。 展场禁止使用明火、电焊、气焊,严禁吸烟。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向展馆申报办理动火证。
(三)消防安全。各各单位展品的布置应在划定的展位范围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向外延伸。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上摆设任何物品,展品和桌椅不准摆出展位。严禁将消防栓、灭火器柜封闭、遮挡、圈占或挪作它用。
(四)展品安全。展品必须按规定进馆出馆。参展期间,展品、资料自行保管。参展单位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检报告,能提供以上证照的复印件和详细的参展产品名录;严禁易燃易爆展品及危险品进入展馆。
(五)展位管理。展示期间负责做好展位管理工作,各各单位须安排工作人员值班,闭馆后,工作人员应清点好各自物品,并与现场保安做好衔接后,方可离开。同时,应随时保持展区范围内环境清洁、卫生。
第三条 安全责任追究
凡发生人为安全责任事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安全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单位(参展企业填,加盖公章)
安全责任人(签名):
办公电话:
手 机:
二○一○年 月 日
附件3:
广东名优产品展参展回执表
一、参展企业通讯录(加盖企业公章)
参展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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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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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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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 企业传真
| | 具体联系人姓名及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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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
| | 具体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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