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甘国土资耕发〔2010〕6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9)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09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抓紧开展自查工作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涉及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将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相挂钩。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政府汇报,协调农业、统计部门,尽快组织,按考核内容要求完成自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2009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检查本市州2009年度耕地变化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情况,补充耕地情况,并对耕地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
重点检查基本农田面积及变化情况,2009年度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减少情况,对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补划情况,包括补划面积、区位、质量。对基本农田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说明。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2009年度本地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情况,特别是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包括规划调整的次数、批准机关、项目性质、涉及的土地面积、地类、区位。对调整原因及情况作出说明。
(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土地二次调查结果,重点检查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安排和实际使用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对超计划用地要作出说明。
检查补充耕地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核实2009年度补充耕地情况,包括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以及社会资金用于补充耕地的情况,重点说明2009年度使用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情况。